醉惡-6.開庭

車禍之後,檢調單位立刻展開調查,由於這場車禍造成遊覽車上的人全部被燒死,唯一的生還者伶伶被拋出車外重傷昏迷,引起了社會大眾很大的關注,使得負責這案子的檢察官以及相關的調查人員背負了很大的輿論壓力,便以最快的速度對嫌疑人王添隆、陳靜蘭提起了公訴。

開庭當天,法官在宣告完當事人應有的權利與義務之後,便開始進行交互詰問,王添隆以關係人的身份,很老實地看著正在質問他的檢察官

「車禍當天是誰開的車?」檢察官嚴肅的問著

王添隆誠懇的回答道「我老婆」

「車禍是怎麼發生的,你還記得嗎?」檢察官接著問

「檢察官,我已經說了很多次了,我當時喝醉了,什麼都不知道,車子是我老婆開的」

說到這裡,檢察官看了一眼陳靜蘭之後,又拿起了厚厚一檔,對王添隆說

「這厚厚的一疊都是你過去的酒駕記錄,從罰鍰到吊扣駕照洋洋灑灑,你的這些記錄,很難不讓我懷疑車禍是因為你酒駕才造成的。」

聽到這裡,王添隆一臉冤妄的看著陳靜蘭的辯護人,而辯護人立刻反駁

「這只是推測,請問檢察官你有任何證據嗎?我的當事人陳靜蘭已承認所有罪行自己違規超車、超速行駛、肇事逃逸的罪刑,並深深悔悟,希望法官從寬量刑,而且陳靜蘭在自白書裡也很清楚了寫到,她之所以超速是因為員警的追車,一時慌了手腳才造成這次不幸的事故,請問當天追車的員警是否也應該為這起車禍負起責任。再者,根據遊覽車公司的出勤記錄,遊覽車司機楊阿勇已連續四天出勤加班疲勞駕駛,請問遊覽車公司是否也應該為這起車禍負起責任?」

聽到辯護人的指控,陳靜蘭不禁滿是愧疚的看了一下坐在旁觀席遊覽車司機的妻子與兒子,而遊覽車的妻子則是看向檢察官,檢察官說著

「庭上,經查證遊覽車公司出勤記錄符合勞基法規定,有關車禍的肇因在車禍事故調查報告裡,已經很清楚地載明車禍發生的主因為自小客車的不當超車,導致遊覽車閃避不及失控,況且是自小客車超速在先,並非因員警追車才超速行駛的,有關事故經過,請求傳喚當天的執勤員警李守正詳細說明。」

檢察官說完,李守正便從旁聽席走進到了應訊席坐下,在確認身分完李守正身分後,法官問道

「李守正先生,被告指控車禍當天警方執法過當,有什麼話想說的嗎?」

「法官,我自認為值勤當天所有的作為,都是符合標準作業流程的,我不覺得我有哪裡做錯了。」

聽到李守正毫不猶豫地否認,陳靜蘭的辯護人立刻反駁

「李守正警官,你值勤當天,在國道飛車追逐被告長達10公里,已嚴重造成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最後甚至還導致重大車禍,只為了取締交通違規,你還敢說你們警方沒有執法過當嗎?」

而此時的李守正面對辯護人的指控,不禁開始懷疑起自己追車的決定是否正確,也不禁回想起老婆最後被卡在遊覽車中動彈不得、頭破血流的慘狀,內心的憤怒與愧疚互相衝突著,李守正努力壓抑心中的悲憤,沒有說話,檢察官見狀便拿出了一個隨身碟說

「庭上,關於此癥結點,這隨身碟裡的影片是當天警用行車紀錄器以及熱心民眾所拍攝到的畫面,即可證明是自小客車超速在先,並非因員警追車才超速行駛的。」

在法官同意當庭播放後,法庭內的燈光由明亮轉暗,大家把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螢幕上。

畫面一開始,林凱義開著巡邏車試圖追上前方超速蛇行的藍色奧迪,突然藍色奧迪忽然慢了下來,林凱義眼看就要撞上了立刻踩了剎車,暗罵了一聲後,藍色奧迪又瞬間踩油門加速,試圖甩開巡邏車,此時的李守正開啟廣播

「前方藍色奧迪,車牌號碼APK-4141,請配合攔查!」

誰知藍色奧迪非但沒有停車,還直接加速從外線道切換到內線道,開在一輛遊覽車的後方,接著藍色奧迪又快速的從內線道切換到外線道,一個油門瞬間超過了遊覽車,之後又一個內切試圖開在遊覽車的前方,但沒想到遊覽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藍色奧迪車尾,在一陣大幅度的左搖右擺後,最後失控撞上了安全島翻覆,而藍色奧迪卻消失的無影無蹤。而一直跟隨在後方的林凱義見狀,立刻緊急煞車,在車子好不容易停下後,透過行車紀錄器的畫面可以看到遊覽車的車體嚴重扭曲變形,如同一塊巨大的廢鐵,巨大的摩擦力使現場揚起一陣塵土,隨後便聽見李守正對無線電聲嘶力竭發出求救聲,畫面也就停止了。

法庭內的燈光亮起,但氣氛卻是一片死寂,正當大家都還在為車禍現場慘不忍睹的情況感到震驚與悲痛時,唯獨李守正率先打破沉默,緩緩道出自己的心聲

「發生這次車禍我心裡比誰都還難過,我無時無刻都在想,如果車禍那天我不追車會如何?如果當時不要追車就好了!這些想法在我的腦子裡想了數百萬次,但拒絕攔查的車輛多半不是酒駕也是無照駕駛,有些甚至藏有毒品甚至是通緝犯。假如今天我們放走他們,會不會有更多無辜的人因而受害,這樣我絕對會比今天更後悔。如果那天再來一次,我還是會做一樣的事情。若因為這樣就被認為執法過當,那我也認了!只是我非常不能理解的為什麼我明明沒做錯,卻還是要接受懲法!你怎麼不問,駕駛為什麼不好好配合攔查,所有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李守正說完,法庭又陷入了一陣沉默,只見審判長和另外兩名法官交頭接耳的討論後,繼續問著

「被告陳靜蘭,在法庭上你可以保持緘默不回答,也不必違背自己的意思來回答問題。也可以請求調查有利於你的證據,對此你有什麼話要說嗎?」

此時王添隆看了陳靜蘭一眼,陳靜蘭便低頭著完全不敢與任何人有視線的接觸,最後辯護律師說道

「庭上,我的當事人行使緘默,針對遊覽車事故,我的當事人陳靜蘭已承認所有罪行自己違規超車、超速行駛、肇事逃逸的罪刑,並深深悔悟,希望法官從寬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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